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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小車撞死狗,4個大媽冒充狗主欲索賠,警察一來就改口。18日,廣東佛山禪城一女車主在快車道撞死寵物狗。4個大媽圍上,稱狗是她們的。提死狗放車頭拍照,不報警,只逼問車主“想怎麼處理”。民警趕到,車主如實陳述,並稱車被撞壞。大媽們稱“狗不是我們的啊!”“為何剛纔說是你們的?”“我們只想替狗主人討公道!”“狗主人是誰?”“我們不認識!”說說笑笑便走了。(6月20日《南方都市報》)
  現如今,關於“大媽”的新聞真夠多的,有時候一天就有好幾個。可惜,其中相當一部分新聞都是負面的,廣場舞擾民、摔倒扶不起等等更是幾乎成了大媽們的“招牌新聞”。坊間“不是老人變壞了,而是壞人變老了”的說法當然有失偏頗——任何時代,都會有好人壞人;任何群體,也都可能良莠不齊。但不管怎樣,作為“上鏡率”最高的群體之一,某些大媽確實需要反躬自省。
  有人連“冒充狗主”這類事情都幹得出來,真是“沒有最無聊,只有更無聊”。並且,她們還是“集體作案”,一哄而上對車主進行圍攻。一個大媽便足以令人頭疼不已,4個大媽,那是什麼陣勢啊,還真不是一般人所能應付得了的。幸虧車主的心理素質還算強悍,並未被大媽們的氣場唬住,而是當機立斷,及時選擇了報警,讓大媽們的“陰謀”落了空。這事兒提醒我們:攤上事兒之後千萬不要慌,要沉著機靈有膽量。哪怕對手是強悍的大媽,也不能隨隨便便繳械投降。咱不慣她們那毛病。
  警察一來,大媽們立馬作鳥獸散。這說明,她們還是有所敬畏的,最起碼對法律和警察比較顧忌。可是,就這麼讓她們走了,並且是“說說笑笑便走了”,似乎有點太便宜她們了。她們冒充狗主,當然不是出於好玩,更不是她們標榜的“只想替狗主人討公道”,而是想藉機訛詐幾個錢花花。否則,她們也不會不報警,只逼問車主“想怎麼處理”了。這是否涉嫌敲詐勒索呢?雖然情節輕微且沒有得逞,但對於這種行為,竊以為警察還是應當有所追究,最起碼也要予以訓誡,不能任其為所欲為、來去自由。
  大媽冒充狗主,雖然並非什麼大事,可依然會給大媽這個群體抹黑,再次透支了社會的誠信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,是中華民族的光榮傳統。但在面對某些“為老不尊”的老人的時候,在遇到那些明顯有訛詐嫌疑的事情的時候,還是希望有更多的人站出來說“不”,而非一味地遷就。如果我們都敢於對不良現象說“不”,那麼,既是對他人和自己的保護,更是對正常社會風氣和道德底線的呵護。當然,對好人正當權益的維護,很多時候也需要來自法律和執法者的支持。
  文/喬志峰  (原標題:大媽冒充狗主,該不該追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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